各县(区)、开发区(新区)科技行政管理部门:
根据《省科技厅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升级的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的通知》要求,今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120家,通过培育,力争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80家。
纳入培育库的企业具体条件如下:
(1)企业注册一年以上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(2)产品(服务)属于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规定的范围。
(3)企业拥有或在近1至2年内有望通过自主研发、受让、受赠、并购等方式,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,对其主要产品(服务)的核心技术形成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;
(4)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%,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5%以上;
(5)企业财务管理规范,有能力设立研究开发费用辅助账;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%;具有较好的成长性。
3、各单位纳入培育库的企业,由企业填报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》(见附件2)和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入库企业汇总表》(见附件3)。各单位汇总后,于5月15日前,将上述两表(含电子版)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。
4、各单位要把好初审和推荐关。对申报的企业,要严格初审,并指导做好申报材料撰写工作。严格推荐工作,对各县区、开发区(新区)科技管理部门不推荐申报的企业,我局不予受理。
联 系 人:南昌市科技局高新处 王荣献 周琳
联系电话:0791-83884249 13979192252
高新区科技局 万青 0791-88161065
市科技局邮箱:2646147757@163.com
附件:1.南昌市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任务分解表
2.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
3.南昌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入库企业汇总表
南昌市科学技术局
2015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