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科技园公用场地的管理,确保公用场地的规范、有效使用,特制定本管理方法。具体内容如下:
1.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公用场地包括:四楼大、小会议室、报告厅、展厅,以上场地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。
2.公用场地由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,负责使用登记与调度、设备维护等相关事宜。未经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允许,任何入驻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公用场地。
3.科技园公用场地实行提前预约制度,请各使用单位提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(临时申请视情况安排,不保证安排预定时间)。场地使用申请表包括申请场地名称、使用单位、使用时间等信息,经登记批准后方可使用。
4.活动期间,场地使用单位应保持场地及设施完好,尽量减少噪音污染,保持环境的清洁、卫生要爱惜场地内的设备及物品,特别是多媒体设备等。
5.活动结束后,场地使用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力自行打扫卫生,清除场内杂物,恢复原貌。台椅等物品应及时归位,借用的设备应及时归还。关好门窗,关闭室内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,特别注意必须等待投影仪散热,指示灯变红后方可切断电源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经劝说后,仍未自觉遵守各项规定,将停止其继续借用公用场地。
6.公用场地使用收费标准见附件1(采用月结制)。
7.公用场地使用申请表见附件2。
8.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。
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
2013年1月1日
附件1:公用场地收费标准
公用场地名称 |
数量(个) |
可容纳人数 |
收费标准 |
四楼小会议室 |
1 |
20-30 |
100元/半天 |
200元/天 |
四楼大会议室 |
1 |
70-80 |
200元/半天 |
400元/天 |
报告厅 |
1 |
245 |
400元/半天 |
800元/天 |
展厅 |
1 |
150 |
400元/半天 |
800元/天 |
小教室 |
4 |
50 |
100元/半天 |
300元/天 |
大教室 |
5 |
100 |
200元/半天 |
400元/天 |
阶梯教室 |
3 |
245 |
300元/半天 |
600元/天 |
注: 如需水果、花草、横幅制作、会标等服务项目另收费。
附件2:公用场地使用申请表:
使用单位 |
(盖章) |
场地名称 |
|
使用时间 |
|
用途 |
|
借用设备 |
|
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公用场地使用申请表
申请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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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公用场地使用申请回复联
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
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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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公用场地管理人员知会联
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
时间: